各部门及相关教师:
根据科技部短信特邀送59元网站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250号,详见: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00930/3578.htm)的精神,现将短信特邀送59元网站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请人要求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2.限项要求
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只能主持或参与1项本专项项目。
项目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1年6月30日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项目申报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3.项目编报要求
(1)各短信特邀送59元网站结合短信特邀送59元网站的研究优势和条件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具体指南内容和形式审查要求见附件1和附件2,请老师认真查阅相关材料。
(2)请拟牵头申报的老师填写“北京建筑大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1年度拟申报项目清单”(附件3),并于11月16日前将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kyxm@bucea.edu.cn)。
二、具体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组建研发团队,减少人员聚集,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8:00至11月27日16:00。申报项目通过首轮评审后,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项目申报人已有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或“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登录账号的,可于填报受理时间内直接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填报。项目申报人未有账号的,请向科发院联系人邮箱(kyxm@bucea.edu.cn)发送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常用联系邮箱等注册信息,收到回复后,即可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只参与申报非牵头申报项目的不用注册。
3.项目申报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8:00至11月27日16:00,由短信特邀送59元网站牵头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按属地划分的推荐单位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为防止网络出现问题,请申报人与2020年11月26日晚12:00前在系统提交。
三、各重点专项咨询电话及邮箱
1.“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010-68598010;zfj@cstec.org.cn。
2.“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010-68572160;sisticp@cstec.org.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68322577,***********
邮箱:kyxm@bucea.edu.cn
附件
1.“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2.“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3.北京建筑大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1年度拟申报项目清单